• [媒体解读]《嘉兴市有轨电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10类行为做不得

    浙江-嘉兴

    以行政规范性文件方式印发的《嘉兴市有轨电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办法》对有轨电车规划、建设、运营的有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对有轨电车交通安全保障和应急事故处置也进行了规范。此外,为了保证有轨电车交通规划、

  •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浙江-嘉兴

    一、制定背景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提高,增强我市用工吸引力,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我市同步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二、政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消钟平嘉兴市劳动模范称号的批复

    浙江-嘉兴

    市劳模先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撤消钟平嘉兴市劳动模范称号的请示》(嘉市劳先办字〔2008〕09号)收悉。鉴于原桐乡市农经局机关工作人员钟平的犯罪事实,按照《嘉兴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嘉委发〔2005〕33号)第二十二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浙江-嘉兴

    市建委:你委《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嘉建委办〔2008〕96号)收悉。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

  • 关于全面开展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做好渔业养殖范围水域的河道保洁工作。(二)落实资金。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参与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实施。1.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区域地质资料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协同配合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突发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依据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突发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6.2 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嘉政办发〔2006〕149号)同时废止。 嘉政办发〔2021〕

  • 关于嘉兴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相应组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把编制“十二五”规划列为重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 关于进一步落实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对责任书的履行情况实施年终考核。对于未履行职责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开拓创新,定期对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开展督查评价,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对试点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实行约谈通报,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四)加强宣传引导。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8.2 名词术语解释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嘉兴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06〕1

  • 转发市计委关于嘉兴市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分别组建“十一五”规划起草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把编制“十一五”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全市“十一五”规划编

  • 关于嘉兴市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了充分发挥公办学校体育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办学社会效益,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政

  • 关于建立嘉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浙政办函〔2008〕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七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办发〔2016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浙江-嘉兴

    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原则上于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

  •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制度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审核和推算,经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评估后报市政府审定,向县(市、区)政府反馈。五、统计监测调查经费保障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可依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于2017年3月31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具体办法和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嘉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助残扶残民生工程项目的意见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嘉政发[2008]66号.doc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八日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若干措施的通知

    浙江-嘉兴

    各市、县(市、区)均跨入“无废城市”行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污染物监测年度样本量达到1‰以上。开展药品质量安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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