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11〕6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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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补充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补充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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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7年嘉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2017年嘉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7年是我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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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自1997年以来,市政府已先后认定了六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嘉兴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05〕58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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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中英合作BLC-方圆(海宁)皮革技术中心等24家企业(行业)技术中心为嘉兴市第四批企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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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确保2006年市区重大项目投资再上新台阶,为“十一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06年市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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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建设水平,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根据《嘉兴市乡镇工业功能区达标升级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06〕23号),经市政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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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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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经省、市有关专家初评和复评,已由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共55项,其中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9项,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6项,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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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已由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25项,其中论文类20项、专著类5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嘉兴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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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05〕58号)精神,经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评审,市政府同意确认浙江嘉欣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为嘉兴市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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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获奖人员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已通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其中自主创新贡献奖获奖人员7名,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共92项,包括一等奖5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69项,现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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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嘉兴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第一类:限制类1.转炉炼钢项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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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本级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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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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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推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五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嘉政发〔200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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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六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作如下调整:在市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内容为:(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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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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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制订具体办法,明确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最高限额和返还方式等,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七)支持工业企业节地挖潜。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用地,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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