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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九月八日 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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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已经五届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嘉兴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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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嘉兴高水平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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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试行审计结果公布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嘉兴市试行审计结果公布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审计机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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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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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为保证2024年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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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三月二日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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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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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分质供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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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摊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嘉兴市区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容秩序,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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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教育现代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办发〔2017〕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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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本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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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经七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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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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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嘉兴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本另附)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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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2002年市本级全面实行了以“减调改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原有体制下容易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些制度性障碍逐步消除,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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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政发〔2008〕66号、75号文件精神,决定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6项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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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74号)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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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市本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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