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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嘉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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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嘉兴市“四个双百”工程投资计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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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嘉兴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已通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共评选出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94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69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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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已经五届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嘉政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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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市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的,须会前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若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须会前出具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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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4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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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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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嘉政办发〔2003〕102号)同时废止。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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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二)本办法自2023年1月14日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07〕74号)同时废止。嘉政发〔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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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嘉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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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精神,推动我市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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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精神,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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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推进我市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海宁市经编行业技术中心等18家企业(行业)技术中心为嘉兴市第八批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现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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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浙江华腾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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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提升我市畜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畜牧业得到了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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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高水平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创新企业研究院,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精神,经推荐部门联审,并经市政府同意,将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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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本级2003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和土地收储计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五月七日关于市本级2003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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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22年度全市工业、开放型经济和科技、金融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附件:1.2022年度全市工业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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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经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41项,其中著作类5项,论文类36项。现予以公布。附件:嘉兴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嘉兴市人民政府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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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53号)规定,结合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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