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嘉兴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冶金机械厂厂房等9处建筑列为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市建设局要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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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视察我市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加快实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根据2006年市政府主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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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2007年市区十大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政府研究,按照各项工程的特点要求和部门的职能分工,对其进行责任分解,并确定第一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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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批准(修订)的请示》(嘉建委办〔2014〕55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请你委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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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的请示》(嘉政〔2005〕27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你市市区及所属县(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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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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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08〕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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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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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为保证2019年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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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七月十七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07〕5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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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嘉兴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GB/T1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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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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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九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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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意见》已经五届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二月十七日嘉兴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意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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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三月十六日附件: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嘉政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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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创建耕地保护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创建耕地保护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坚决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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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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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兴市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费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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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本级供电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嘉兴市本级供电预案(试行)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力供需矛盾,全市电力负荷缺口最高达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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