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市计委、市协作办关于《嘉兴市2004年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四月一日嘉兴市2004年对口帮扶和对口支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等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浙江-嘉兴
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市级各相关部门也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接受采访时,相关专家表示,《通知》的下发如及时雨,“在土地资源短缺的背景下,确实应该要坚持‘亩均论英雄’,实现要素高效利用。而坚持实
浙江-嘉兴
一、制定目的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梳理和全面清理,明确文件效力,便于文件贯彻执行。二、制定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嘉兴
一、制定背景为加快推进嘉兴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建设,确保嘉兴机场未来安全运行和规范机场建设期间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管理,防止新增超高建筑物,造成安全隐患和资金浪费,制定本通告。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
浙江-嘉兴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6〕48号)精神,切实做好市本级“4050”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对象 (一)凡具有
浙江-嘉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提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
浙江-嘉兴
为巩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6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4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城区1-4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请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组织实施。特此批复。附件:中心城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32、1-61、1-85、5-32四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城区1-32、1-61、1-85、5-32四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城区1-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规划范围和城市建设用地规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01、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城区1-01、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请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规划组织实施。特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中心城区1-94、1-9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订及3-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4〕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1-94、1-9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中心城区1-38、1-56等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4〕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嘉兴市中心城区1-38、1-56等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请严格按照
浙江-嘉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恳请批准局部修订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局部条文修订。请你局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特此批复。附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浙江-嘉兴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四日嘉兴市
浙江-嘉兴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201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嘉兴市2010年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抓紧完成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修订工作,并连同起草、修订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颜海荣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司法行政、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统计、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机关事务、
浙江-嘉兴-海宁市
浙江-嘉兴-南湖区
浙江-嘉兴-海盐县
浙江-嘉兴-南湖区
浙江-嘉兴-秀洲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