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实行城乡统筹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本级城镇居民(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25元

  • 关于成立嘉兴高中园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嘉兴高中园的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高中园协调工作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陈祖生(市政府)副组长:赵阿发(市教育局)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农经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

  • 【废止】关于嘉兴市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嘉兴海关、市国税局、嘉兴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嘉兴市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 关于嘉兴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嘉兴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七月十日关于嘉兴市本

  • 关于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工商局关于《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市工商局二○○四年四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嘉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发改委关于《嘉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十一五”规划体系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部署。为提高规划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划综合管理水平,市有关部门在规划

  •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二○○四年八月九日)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

  • 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二○○

  •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设立的下列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如下调整:李卫宁同志担任市运河文化保护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嘉兴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住房委员会《关于〈嘉兴市市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房改[1999]18号)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嘉兴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并已经市房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

  • 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分工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的分工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市打私办、法制办负责人等作如下分工:俞四兴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陈德荣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和直管的工作,领导并主持市政府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市司法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九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

  • 关于成立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陈越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嘉兴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副馆长和第二批馆员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嘉兴市新时代政府文史馆员制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马玉华同志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名誉馆长,王登峰同志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周军等6名同志为嘉

  • 关于命名第二批嘉兴市特色文化镇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嘉兴市特色文化镇命名办法》(嘉政办发〔2005〕143号),市文化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批嘉兴市特色文化镇评估审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第二批嘉兴市特色文化镇共7个,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嘉兴市特色文化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开展了文物普查,筛选出穆家洋房等不可移动文物点487处,并报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确定为嘉兴市本级不可移动文物,现予公布。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按照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部署,自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在嘉各族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2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201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调控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地

  • 关于下达2004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04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计划部门另行下达。2004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五”计划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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