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71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服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嘉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组织和项目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以标准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兴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赋同量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主导制定《超导电子器件传感器

  • 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意见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中共浙江省委

  •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牛定点屠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使城乡居民都能吃上放心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本级推行牛定点屠宰。现将《嘉兴市本级牛定点屠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九月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嘉兴市特色文化镇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文化阵地和特色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根据《嘉兴市特色文化镇命名办法》(嘉政办发〔2005〕143号),市文化局组织完成了第三批嘉兴市特色文化镇评估审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

  • 关于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的意见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房的审批管理(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应根据土

  • 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单位)计算机联网审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资金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1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88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建设政府资金电子审计系统,开展市级部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冯震远等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聘请冯震远等8人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冯震远       省律师协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主任、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实行城乡统筹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市本级城镇居民(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25元

  • 关于成立嘉兴高中园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嘉兴高中园的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高中园协调工作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陈祖生(市政府)副组长:赵阿发(市教育局)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农经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

  • 【废止】关于嘉兴市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嘉兴海关、市国税局、嘉兴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嘉兴市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 关于嘉兴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嘉兴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七月十日关于嘉兴市本

  • 关于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工商局关于《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嘉兴市流通领域放心商品工程实施方案(市工商局二○○四年四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嘉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发改委关于《嘉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十一五”规划体系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部署。为提高规划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划综合管理水平,市有关部门在规划

  •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八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二○○四年八月九日)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

  • 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二○○

  •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设立的下列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如下调整:李卫宁同志担任市运河文化保护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嘉兴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住房委员会《关于〈嘉兴市市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房改[1999]18号)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嘉兴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并已经市房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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