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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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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关于《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九月十四日嘉兴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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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七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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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民办学校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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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民办学校财政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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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支持力度的若干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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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规定要求,嘉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于2008年9月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函〔2008〕127号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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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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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责任管粮、生产稳粮、流通兴粮、科学控粮、依法治粮,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成效显著。根据《2009年度嘉兴市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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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确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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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6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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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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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抓紧完成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并连同起草说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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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和协调的基础上,抓紧完成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并连同起草说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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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形象进度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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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对《2007年政府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工作任务的特点要求和部门的职能分工,确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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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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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二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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